来源:西部商报
[提要]记者获悉,近期,国土资源部对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范围进行了调整,国务院上收22个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
记者获悉,近期,国土资源部对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范围进行了调整,国务院上收22个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据记者了解,除原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84个城市外,自2011年起,新增了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
据报道,这新增的22个城市包括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国土资源部网站发现,选择这22个城市的依据可能来自近期的违规占地数据。
国土资源部8月2日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万件,涉及的土地面积高达1.85万公顷,同比分别上升8.05%和14.76%。7月29日数据则显示,上半年国土资资源部12336违法举报中心接听的土地资源举报电话大幅上升。在接听的10058个举报电话中,属于举报土地领域违法违规的3624个,比去年同期上升51%,其中,反映违法占地的2465个,约占68%。
记者比对发现,上述土地违规现象多集中于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安徽、四川、辽宁、广东等省,与新增的22个城市分布省份大致吻合。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上个月曾表示,违法违规反弹受到区域发展规划实施、城市新区建设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地方换届、执法手段有限和违法成本低等诸多因素影响。
地根紧缩显露“双刃”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曾指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中国的特有现象,因为在地方强势主导经济的现状下,仅靠货币、财政政策,难以完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因此,中国在土地管理上实行了一套严格的行政计划体制,使得国务院可以通过增加或者减少土地供应,来调控宏观经济。“但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城市规模扩张太快,土地供需矛盾很大,于是不断扩大对土地的占用,尤其是对耕地的侵占。当地政府为了吸引投资推进发展,往往在土地审批上打擦边球,违规用地现象层出不穷。”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