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高伟律师阅历丰富,做过军人、警察,并在企业、区委(组织部)、省级政法机关(长期)工作过,工作期间先后参加高考考入郑州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脱产与半脱产学习,取得政治专业和法学专业三个毕业证,15岁参军到铁道兵第 14 师,先后在四川、陕西、河北、湖南打隧道,架桥梁修铁路; 公安局工作期间在警校学习了刑事侦查业务,在省政法机关先做管理人民调解工作,1988年始做管理法学教育工作,期间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联合办学,面对全省培养经全国成人高招录取的 — 河南政法等系统干部,任中南政法学院河南工作总站常务站长等。
2000 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 2001 年在享受优惠条件的基础上,从省政法机关转业、办理了律师执业证书,先在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兼民事部主任,2003年至今为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河南建设法律维权办公室(省建设厅设)首席律师,还担任《中原经济区高端论坛》执行主编,河南法制频道中国廉政报道特邀法律顾问。
因有多年的政法和法学教育等工作实践,做律师后较全面的办理各种法律业务:承担各类企业、事业团体、个人法律顾问,是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多年法律咨询律师,现担任郑州CBD中心五星级“世博大厦”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法律顾问,还担任郑州乐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天明公交广告有限公司、郑州金迪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 —— 法律顾问。在担任省建设法律维权办顾问与首席律师后,与国内、省内著名专家联手,组织了对全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法律维权方面的培训,先后办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省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建筑企业规避防范工程风险”、“省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等等培训班。日常为省内众多的建设公司、建设单位、建设桩基公司、建设安装公司、路桥建设公司服务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全面办理公司法律事务,帮助企业进行改制,合并并购,股份制改造,企业上市,中小企业产权交易等等。
本律师全面代理经济、民事诉讼案件,为省三建公司、轻汽公司、省建筑安装公司与省有色岩土工程公司等单位的案件诉讼与调解过,办理过大量的建筑质量纠纷、合同纠纷、拖欠款等案件,也办理过医疗、交通、保险、婚姻、劳动争议等诉讼。自己有公安办案经历,擅长办理各种刑事案件,先后参与担任了郑州纺织大世界黑社会(所代理被告经过辩护在检察阶段被确认不构成犯罪释放)、二环道黑社会(所辩护的被告被取消一个大的罪名得到轻判),多年来自己担任的数十起被判死刑的二审案件被告的辩护人,经辩护就有10多人被改判死缓以下刑罚。此外,担任过一批绑架、抢劫、杀人、盗窃、破坏财产、伤害、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被告或上诉人的辩护人,经过辩护取得了效果。
现在本律师办理的业务为: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公司事务、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继承赠与、婚姻家庭、民商事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金融保险、外贸海关、证券期货、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常年顾问、私人律师等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此外还擅长办理企业进行改制,合并并购,股份制改造,企业上市,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及见证洽谈、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宜。
本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人数30人,系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司法厅的关怀与支持下,于1996年3月设立的开展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公司事务、公司业务、企业改制、金融证券、企业进行改制,合并并购,股份制改造,企业上市,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财会税务、外贸海关、金融投资、产权界定及招标投标等业务,是具有其他所所没有的专业特点的律师事务所。1998年后经过全面的发展,普遍开展了经济、刑事、民事等诉讼业务。上述本律师所办的业务,都属于本所的主办业务。
本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具有司法部、财政部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司法部、外经贸部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法律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司法部、国家计委批准授予的律师从事招投标业务执业资格等资格。
本律师所的办公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
联系手机:13014527887;
业务联系电话: 13613718268;0371—65061190。